各学院及基金项目申请人: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国家基金委已于近期发布了《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大家注意关注基金委网站(网址:www.nsfc.gov.cn,选择菜单栏的“基金指南——项目指南”)或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查阅纸质版,仔细阅读指南,按相关要求申报。
2013年起,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3、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4、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范围
2013年3月1日到3月20日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
另外,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通过其网站(www.nsfc.gov.cn)发布指南引导申请,请及时上网查询。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书填写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应使用2013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于2013年1月1日后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最新版的申请书电子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nsfc.gov.cn,选择右上角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再选择“申请书下载”)。按所报项目类别的正文撰写提纲逐项填写(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已生成的撰写提纲,包括括号内的说明。如没有此项,填写“无”)。2012年及以前版本一律不能使用(不能通过基金委初审),安装时请务必卸载旧版本申请书安装文件。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科研管理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其他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科学基金要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且要以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3月)前的信息为准。
①请认真核对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学位、职称等信息,务必做到准确无误,必要时可去学校人事处查询。
②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职称按聘书填写(教授级高工≠教授≠研究员),同一人,无论参加谁的项目请务必使用确定且唯一的职称。
注意:“电子信箱”填项目负责人自己固定、永久性的E-mail地址。
2、凡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必须提前与申请方签订“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格式见附件,本格式适用于国内合作的单位,仅供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审核备案),如对方为依托单位的,请申请者于2月28日前统一将申请书初稿一式一份、协议书一式四份、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一式四份、报科技处,以便申请盖学校公章。如公司为依托单位的协议书可随申请书提交时间一并报送(可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如需公司先盖章的请提前报送盖章。
国外及港澳台合作协议或知情同意书另行起草(范本请见国家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36285.htm,关于发布《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的通知公告),届时需同纸质申请书装订一起报基金委。
3、国家、教育部等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的申请人,在申请表简表的基地类别中请尽量填写,名称应规范。
4、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推荐者均必须亲笔签名。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确保纸质文件版本号与电子文件版本号绝对一致(注:申请书的任何改动都会使版本号发生改变,请在最后一次检查保护后再正式打印上报的申请书。申请书中有插入图片的请将图片相应改小,确保整个文档不超过10M为宜,以防系统申报时因文件过大造成上传困难。特别注意文档过大,系统无法正确处理,会造申请书上传后图片丢失现象。Office2010、WIN7版本申请书运行不稳定的图片处理问题,建议转换成JPG、GIF格式。
6、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①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②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③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④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7、申请人应按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对申请书格式进行认真审查,找出各栏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具体的修改和完善,提高申请书的填写质量,避免非学术失败。
8、应重视高级职称研究队伍的遴选,一方面妥当使用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参加的三次机会(包括在研基金项目),另一方面要确保队伍的合理和稳定,务必注意不要超限。
9、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
五、时间截点安排
1、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3日,各学院认真组织、策划本学院的申报计划,要充分利用跨学院的人力资源,整合实力。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初稿,申请书务必使用2013年新版((以前版本均不接收),将初稿提交所在学院。
2、2013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各学院组组织力量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实质性评审,并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供申请者修改。
3、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各位申请者将经过本学院审阅修改过的申请书电子文档报到科技处,同时将版本号一致的电子文档报学院科研秘书,科技处对申请书再进行审查。
4、2013年3月1日至3月4日为项目申请者修改、打印、复印正式项目申请书时间。
5、申请者务必在2013年3月4日前将纸质的正式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特别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档版本号要一致)和“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份送交各学院。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2颗订书针左侧装订,为便于正文修改,签字盖章页请务必单面打印装订,特别是有校外合作单位的。
6、各学院必须在2013年3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和 “2013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表”送交科技处,同时报送一致的电子文档。
请各学院和申请者务必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报送者,概不受理。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2、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8484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0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2 |
生命科学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
办公室 |
62326883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财务局 |
62326760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纪检监察审计局 |
62327092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科学基金杂志社 |
62327204 |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四)集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振 杜静静,联系电话:025-58139212
附件1: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由学院填写,签字盖章).doc
附件2:2013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表(由学院填写,盖章).xls
附件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由申请人填写).doc
附件5:2013年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doc